网上报名

系部专业

媒体关注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当前位置:武汉航海学院 >> 校园动态 >> 2016年度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 2016-06-08|已阅读: |来源:武汉航海学院|打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办[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教的学校发展环境,为实现“十三五”学校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学校成立如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 星 周国清 副组长:张亦丁 杨学斌 魏智勇 成 员:周 健 章 晖 晏玉珍 解建强 叶 婷 杨继唐 李徐丰 李 明 王汉英 王 园 方 磊 彭 义 吴邦文 杨 晓 刘义菊 刘小红 刘宗正 钟 军 杨 慧 王旭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督促对象 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 四、督促检查内容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入学招生、学校资产和基建项目、科研资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 2、作风建设方面。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是否深化“两访两创”活动,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和教书育人浓厚氛围等。 4、依法治校方面。学校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是否合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成章程制定并切实按章办事;是否切实完善监督方式、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是否按照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等。 五、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下,在我校同步进行。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从4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10日) 学校党委专题学习关于2016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在5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8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各方面对学校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师生代表的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建议。 2、开展明察暗访。省纠风办将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明察暗访,我校要积极配合,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到位。 3、主动公开承诺。要认真梳理问题,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月30日前,我校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坚持边查边改。要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师生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及时将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上下联动检查。学校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成果的重要标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学校组织对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于12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六、监督与评议 (一)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学校要积极配合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积极参加“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三)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纠风办要求,及时与群众、师生沟通,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七、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年底,根据省纠风办和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考评,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等情况,形成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挂钩,并在校内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受督促检查是推动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是教育综合改革落地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学校要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领域,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部署安排,推进任务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学校将督促及时整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将加强向省教育厅请示汇报,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充分运用校园网、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师生关切,增进师生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上一篇:中国进口干散货运输市场周度报告
下一篇: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到我校召开招聘宣讲会

免费招生咨询



24小时咨询电话
186-2709-0903
扫一扫 微信咨询